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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聞轉貼] Cable風雲(2)頻道外商:被迫授權代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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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ble風雲(2)頻道外商:被迫授權代理

新頭殼newtalk 2012.07.11 林朝億/台北報導

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有線引發壟斷言論疑雲。但背後更深層的結構原因,卻跟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台頻道代理商聯合壟斷有關。尤其頻道代理商的統買統賣行為,就曾讓著名的外商Disney前總經理抱怨,他們是被迫將頻道授權給代理商販售的。

為什麼台灣的有線電視會發展成這種頻道代理商的特殊文化,這有其歷史淵源。一般來說,有線電視系統台由於牽涉到電纜、光纖拉線等基礎設施,本來就有自然壟斷的傾向。加上系統台需要購買、支付電視版權播出費,因此,水平整合以強化其殺價能力,造成集團化的現象,在全世界都很常見。1991年美國的衛星直播電視PrimeStar,就是由6大有線電視業者所擁有。

多元市場原有利頻道業者

而作為生產節目的頻道業者未必會走向集團化。尤其在台灣有相當多的外商頻道,如HBO、Discovery、Disney,他們在製作節目與銷售過程都是配合母公司全球化的政策,一個自由競爭的台灣市場,對他們來說,當然更能增加獲利機會。

但是幾乎沒有例外,不管是境外頻道或是本土頻道,他們要上架幾乎都是委託給頻道代理商去跟系統台協商;而這幾家頻道代理商也幾乎都是這幾個MSO(多系統經營者)的高層。也就是形成一種超穩定的壟斷架構。

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所長陳炳宏就以「阿飄頻道」一詞形容這種現象說,台灣現在有263個衛星電視頻道,但每個人家裡有線電視,僅有100個左右的頻道,等於有160個在空中的「阿飄頻道」無法落地。

蔡明忠也踢過鐵板

即便財力雄厚的蔡明忠,一開始要經營電視,做了MOMO親子台、新聞台、購物台等多個頻道;但後來卻只能讓MOMO親子台上架。這時蔡明忠才瞭解,原來光有頻道是沒有用的,還需平台老闆答應。這也是為什麼後來富邦要買下凱擘的原因。

其實,這種奇特的壟斷生態是有其特殊歷史背景的。在1993年有線電視立法前,有線電視系統台其實都是地下經濟的一環。由於利潤高,各方勢力都進來分杯羹;加上警察也要稽核等等因素,要找人保護,基本上都是由黑白兩道與派系等政治人物掌控的。

90年代初,曾在國民黨黨營事業博新多媒體公司工作過的陳炳宏就說,連博新這樣有財力、政治影響力的公司,成立之初也是先邀地方縣市議員、省議員、立委們來入股。

當時,有線電視系統台經營者常常是僅取得社區電視執照,大耳朵架起來,接受衛星訊號後,就開始播放節目,也不管版權問題。

收不到大哥錢,找大大哥來收

舉例來說,90年代初期,HBO剛到台灣,看到台灣有線電視蓬勃發展,就開始到處給訊號;但要收錢時,卻沒有人付錢。陳炳宏就開玩笑說,這些業者是台灣大哥,當然收不到錢;既然跟大哥收不到錢,只能找大大哥跟大哥收,所以就出現頻道代理情形。

過程中,也不是沒人想打破這個壟斷的架構。陳炳宏說,1999年太平洋集團的孫道存就花了1百億搞直播電視「太平洋衛視」,出現2年就沒了。因為它不會有台灣民眾習慣看的TVBS、東森、八大、三立、中天等。沒有人敢給它啊。同樣地,現在中華電信的MOD也面臨來自有線電視系統台的杯葛,沒有頻道業者敢上只有1百萬收視戶的MOD,否則就可能面臨在5百萬戶有線電視下架的命運。

只有5個顧客,哪需要代理

陳炳宏表示,全世界裡只有台灣有頻道代理商這個制度。一位Disney前總經理就曾向他說,「台灣是最不需要代理的地方。一個頻道僅賣給5大MSO,一個行業僅有5個顧客,哪需要代理?」換句話說,這些頻道商是被逼的,一頭牛要被剝二層皮。


爛頻道充斥?

陳炳宏說,現在中嘉與凱擘等主要MSO掌握的頻道數,加起來就佔了1/2。剩下頻道,就拿來賣股票、購物台等。

陳炳宏說,台灣的爛頻道幾乎都是依賴在頻道集團裡活者。東森高峰時期曾經擁有14個頻道。當時,頻道幾乎都是靠東森與中嘉、木喬等業者喬好了,就底定了。

業者在遊說立委時常拿兩張紙:一、台灣是全世界有線電視裡提供最多頻道的;二、台灣有線電視的月費是最低的。業者也因此主張,用最少的錢,讓民眾收看最多的頻道,為什麼不能漲價。

公平會、NCC放縱頻道搭售

NCC(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)曾在2006年舉辦座談會邀請幾位頻道代理商負責人座談。對於台灣為何會形成頻道代理制度及統賣情形,業者多認為,這是商業機制及為了維持市場穩定所致。不過,這場座談會也迴避了頻道統賣其實是違背公平交易法第19條禁止搭售的規定。

陳炳宏說,在美國是禁止這樣行為,所以,8個頻道,就成立8家獨立的公司販賣;但在台灣,過去東森統售14個頻道時,則是拆成14個契約在賣。要查都合法,公平會與新聞局官員也說:「我們(行政機關)只能講究證據。」

的確,企業的聯合壟斷有其隱密性,查起來的確得費功夫,但並非做不到。2006年美國司法部對於台、日、韓等10家面板大廠統一定價等壟斷行為進行調查。一家家面板廠被傳訊後,轉成污點證人,並裁以重罰。比起規模,任一家面板大廠的個別產值,都比台灣的有線電視總總產值大上數倍以上。

對此,陳炳宏感嘆地說:「行政機關就是這樣不作為。」他認為,只要把系統台跟頻道業者切開,馬上可以解決有線電視一半的問題;只是過去沒有一個新聞局長或執政者有這個膽識。

給消費端多元選擇

陳炳宏直言,他是支持MOD的,因為他認為要讓民眾有不同的選擇。競爭要從消費端開始,給消費者MOD、 IPTV(網路電視)、 DTH(直播電視)、Wirless calbe等,讓民眾有多元的選擇,就算有線電視只剩下一家,也別擔心壟斷情形。

他認為,政府應該把所有力量放在壯大無線數位平台;成立經營管理委員會,至少提供20個包括新聞、戲劇、兒童、財經、娛樂等頻道,這樣就夠了。只是這樣做,又會擋人財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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