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由 小建 於 2012-5-19 00:06 發表
我會故意那樣寫的原因, 就是因為基本上 "純監視器" 部分極少做到30吋以上的!
能源局這次定這樣門檻主要還是給電視, 但涵蓋那些將電視的螢幕與視訊盒拆開的那些機種進去~ ...
原文由 mingda0914 於 2012-5-19 12:45 發表
我本身在賣場上班
還滿多客人無法理解明明就是電視為何要叫顯示器(+視訊盒)還要兩個價錢相加
說實在的這些廠商這樣省稅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回饋給消費者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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