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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】曬太陽是大事,別讓權利睡著!!

【新聞】曬太陽是大事,別讓權利睡著!!




聯合報╱記者王文玲
2010.06.06 02:43 am

隨著環境權意識的提高,近年來,各國都有民眾為了屋前添建高宅,擋住採光而生糾紛。如紐約民眾抗議高樓阻擋陽光發起黑雨傘運動;而日本憲法第廿五條規定,國民有權過一個「健康及文明」的生活,是日本支持國民享有日照權的重要依據。

最高行政法院不把日照權視為一種附隨於環境公益的「反射利益」,讓民眾可以對行政機關核發的執照提起訴訟,是行政訴訟上一項很大的轉變;將來行政機關勢必得認真審視新增建物對鄰近日照權的影響,不能再打馬虎眼。

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是日照權的法律地位及內涵。日照權目前規定在建築技術規則的行政命令中,如果要以此來保障或限制人民的權利,並不足夠,宜在相關法律中作明確的規定。

此外,目前日照權只針對樓高廿一公尺、七層樓以上建物作規定,而且是讓鄰人在冬至日照到一小時以上太陽即可,是否符合一般健康生活的水準,也該重新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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